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负责提案的征集、转办、答复、督查、考核工作。
(二)负责安排、组织本委员会的调查、视察及各类会议、活动的组织协调、服务工作。
(三)负责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委员会的工作情况,总结经验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,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。
(四)负责本委员会年度工作目标、计划总结的起草、各类会议记录和组织实施工作。
(五)负责本委员会及办公室各类文件、工作报告的起草、修改、校对、收发、传阅、保管、归档立卷工作。
(六)负责本委员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工作。
(七)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工作标准
(一)负责提案的征集、审查、转办,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。
(二)负责本委员会组织的调查、视察及各类会议、活动的组织协调、综合服务工作。
(三)积极主动做好与政协机关各处室和其他专委会的联系、协调工作。
(四)负责收集有关数据、资料和信息,提供基础材料。
(五)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委员会的工作情况,总结经验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,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。
(六)负责草拟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、提案工作报告、工作总结以及会议材料、领导讲话等。
(七)负责本委员会各类文件材料的收发、传阅、保管、归档立卷工作。
(八)负责与提案承办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。
(九)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,及时沟通情况,共同研究落实提案的措施。
(十)负责本委员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工作。
(十一)掌握计算机使用基本知识,熟练操作电脑。
(十二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