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负责本委员会年度工作目标、计划、总结的起草和具体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、整理、编辑、出版发行和保管工作;负责与各地政协文史资料的交流工作。
(三)负责本委员会委员的视察、调查及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、协调、服务工作。
(四)负责本委员会委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。
(五)负责本市党史办、地志办等有关单位及旗区政协,毗邻地区政协的文史机构联系、协调工作。
(六)负责本委员会及办公室各类文件、文稿的起草、校对、收发、传阅、保管、归档立卷工作。
(七)负责本委员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工作。
(八)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工作标准
(一)负责本委员会文史资料年度工作目标、计划、总结的起草,为领导当好参谋。
(二)负责本委员会组织的调查、视察及各类会议、活动的组织协调、综合服务工作。
(三)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、整理、编辑、出版发行和保管工作;负责与各地政协文史资料的交流工作。
(四)积极主动做好与政协机关各处室和其他专委会的联系、协调工作。
(五)做好本委员会委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。
(六)积极主动与市党史办、地志办等单位及旗区政协、毗邻地区政协的文史机构联系、交流工作。
(七)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委员会的工作情况、总结经验、制定计划,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。
(八)负责本委员会及办公室各类文件、文稿的起草、修改、校对、收发、传阅、保管、归档立卷工作。
(九)负责做好本委员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工作。
(十)负责收集有关资料、数据和信息,提供基础材料。
(十一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